法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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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归责论在财产犯罪案件中的运用

国内目前反对客观归责论的学者对很多问题的讨论还比较粗放,认为客观归责论“只能顾及部分犯罪”的主张也并不具有说服力。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事实判断色彩浓厚,客观归责论是在因果关系得以证成前提下的归责评价,是一种规范判断,具有限制犯罪成立范围的功效。当下比较要紧的是承认客观归责的规范判断方法论,至于其下位规则的具体内容如何则见仁见智。对于客观归责论的下位规则可以从正面和反面分别考虑。无论是在司法解释中还是在部分疑难案件的处理中,我国实务上都并不排斥客观归责论的思考方法。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以及贪污罪等广...

最高院:在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股东代表诉讼是否还可提起?

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包括大股东等在内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而公司又不追究其责任时,赋予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最高院: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并登记为子女所有的房屋能否因父母债务而被强制执行?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并登记为子女所有的房屋能否因父母债务而被强制执行?...

广告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每一个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壮大,广告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宣传手段。许多企业甚至就是靠广告迅速崛起的——从商业道德上我们反对只注重广告不注重质量的行为,但是在商业实践中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法律 | 律说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之界分 ——兼对“两个当场”观点的质疑

在当场取得财物的场合,暴力也同样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这里涉及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在暴力程度上的差别。只要承认暴力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则在当场使用暴力的情形下,如果暴力程度轻微,没有达到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程度,当场取财的,即使符合“两个当场”的特征,也不能认定为抢劫罪,而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就敲诈勒索罪的构造而言,敲诈勒索行为一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一交付财物一占有财物,这样一些构成要件的内容缺一不可。“两个当场”只是形式性的特征,对于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分,不能根据“两个当场”,而是应当根据...

民法典离婚后共同债务夫妻怎么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住建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最高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不动产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对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应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前沿丨张保生:证据法的基本权利保障取向

证据法是规制证据运用与事实认定的法律规范。现代法治国家奉行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事实,应当依据证据”;“法官只能以提交审理并经过双方辩论的证据为依据作出判决”...

最高院: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原共有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转让登记时则不产生物权的转让效力,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是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涉案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以土地合作建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合作建房是一种模式也是一种市场需要,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一定的难度,会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那么,合作建房在土地增值税缴纳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为什么说证据问题难以讨论的?

证据问题的不可讨论性不仅是一个基本的司法规律,也是一个认知规律。我们必须认识到现实世界中很多行为是不可替代的,骑自行车要自己骑、游泳要自己游才能学会,对孩子和家人的陪伴是不可替代的,生命的经历是不可替代的,没有经历我们就不会有成长,甚至不配说我们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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